個資同意條款

歡迎訂閱爭鮮關係企業(Sushi Express Group)網站電子報(以下稱本網站),本網站的服務是由『爭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當您進行下列服務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且具有書面同意效果,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進行合法蒐集、處理及利用與國際傳輸,依法告知以下事項:

1.本網站為提供您更完善服務,於過程中將蒐集與使用您的電子郵件,您同意本公司及相關業務合作廠商、關係企業等(含相關履行輔助人及代理人),於提供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發送電子報、本公司最新資訊、處理與聯繫或為提供其他合於本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等所定之業務目的範圍內,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2.蒐集目的及方式

(一)蒐集目的在於提供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發送電子報、本公司最新資訊、處理與聯繫或為提供其他合於本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等所定之業務目的範圍內。

(二)蒐集方式將透過您自行於網站登錄方式進行個人資料蒐集。

3.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蒐集電子郵件。

4.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二)地區:台灣及爭鮮海外關係企業所在地。

(三)利用對象及方式:將用於符合前述蒐集之目的範疇內所為一切相關行為與對象。

5.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行使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二)若您申請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得透過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sushiexpress.com.tw)申請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6.電子郵件正確性:

您同意於登錄時提供正確電子郵件,若您所提供電子郵件不實、不正確,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寄送電子報服務。且因本公司會以您所填寫之電子郵件發送相關資訊,因此請您確認電子郵件之即時性與正確性,若因您留存之電子郵件不正確、過期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致無法接收本公司所發送之訊息,仍視為本公司已完成送達該通知,敬請留意。

7.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電子郵件,若您不同意提供電子郵件時,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寄送電子報服務,影響您自身權益,敬請見諒。

8.本公司可隨時修訂告知事項,若有重大變更時,會將相關修訂事項傳送至您登錄之電子郵件或逕於本公司網站公告。